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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炎教授的经济思想与理论贡献

向 刚*

李炳炎,江苏无锡人,是以理论创新著称的中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1992年晋升为经济学教授,同年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首届江苏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称号。1993年~1996年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曾任江苏省市场营销学会会长。1997年起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2002年起任江苏小康与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被特聘为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他是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学科专家、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兼任河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院校的兼职教授、武夷山名胜风景区管委会顾问。主要研究领域:政治经济学、财政学、国民经济学、企业管理。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实践。

李炳炎教授先后主持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项目,以及多项省级项目。1980年以来,李炳炎教授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著作30余部。主要代表作有:《李炳炎选集》、《新成本论》、《需要价值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社本论》、《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利益分享经济学》。论著获奖百余项。其中,《社本论》获得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获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

李炳炎教授的学术成就已被载入《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英文版)、《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传略》、《世界名人录》等200多种大型辞书,产生了广泛影响。李炳炎教授的主要理论贡献有:(一)创立了新的社会主义成本理论,为建立企业净收入分成制和创新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及税制奠定了理论基础,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提出了“自主联合劳动”、“社本”、“需要价值”三个新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并构建了一个新的范畴体系。(二)创立了“需要价值理论”,发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需要价值规律,从而建立了新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体系,全面改革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联系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三)早于美国经济学家马丁•L•威茨曼,于1981年提出了具有国际影响的分享经济思想。于1987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并于2008年创立了“利益分享经济学”。(四)1986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点,1993年出版了个人专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社会分工派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五)在《社本论》一书中,继承了卓炯的思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的《资本论》,使《资本论》获得新的生命力,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建设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六)提出了“自主联合劳动”理论及其所有制模式和经济运行机制,首倡“工人自治、期股买断、建立工人所有制股份公司”的国有企业改革新模式并试验成功,从而找到了公有制的新实现形式(工人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理论。(七)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先生的“市场经济社会分工派”学说。首次将社会分工区分为主体分工与客体分工,提出客体分工不会消灭,它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提出“共产主义市场经济”新范畴。先后出版了研究卓炯经济思想的两部专著:《卓炯:经济学的革命》和《论卓炯经济学说》。

一、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创立者

李炳炎教授是我国分享经济学理论的创立者与开拓者。历经近三十年的艰辛探索,李教授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

在发表于《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文科版)1981年第4期上的学术论文《社会主义成本范畴初探》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经济研究》杂志1982年第2期发表的李炳炎写的论文《劳动报酬不构成产品成本的内容》,提出了中国特色分享经济理论的核心观点:工资不进成本,用净收入分成制取代工资制。

在这两篇发表于1981年、1982年的论文中,李炳炎在国内外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核心观点,否定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工资范畴和利润范畴,突破了旧的理论体系,提出了价值构成新公式。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典型形式——企业净收入分成制奠定了理论基础。1984年南京汽车工业公司七个企业试行的“净产值分成制”方案,就是依据李炳炎提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制定的。李炳炎的这种新观点,《新华文摘》1982年第4期、《1981年经济理论动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均作了引述和报道。

接着,李炳炎在《财政与会计》杂志1983年第6期发表了论文《关于建立以净产值为中心的企业核算新体系的设想》。在该论文中,李炳炎写道:“基于新成本理论,笔者提出了建立企业净产值由销售收入扣除物耗成本(或称生产资料成本)即新成本,而计算出来。然后,划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以税收形式上缴国家财政;二是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存企业;三是职工劳动报酬基金,实行彻底的按劳分配,直接采用工分制形式分配到个人。把职工个人收入与企业经营效果同个人劳动贡献直接挂钩,取消成本工资制,彻底打破“大锅饭”与“铁饭碗”。这是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必要条件。企业净产值划分为这三个部分的相对比例,就叫做“净产值分成”。通过净产值分成,可以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分配,为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奠定基础。这一设想,目前已变为现实。净产值分成制试验的改革实践,业已证明了这一新的核算与初次分配办法具有可行性和优越性。新成本价格与净产值是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经济范畴,这是一对对应的范畴。没有新成本价格的核算,就没有净产值,没有净产值,就没有净产值的分成;没有净产值的分成,就没有直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个人劳动报酬。......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社会总产品,只有在首先扣除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那部分产品即补偿基金,其次扣除作为必要的社会扣除的社会基金,最后“才谈得上集体的个别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费资料” ,即个人消费基金的按劳分配。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绝不能动摇。只不过笔者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产品,根据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和现实,做了必要的引申,引申为商品,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从价值方面考察,就划分为c、m、v三个次序既定的部分。新成本是一个生产范畴,净产值及其中的两个部分,包括个人劳动报酬,则属于分配范畴。两者的关系,体现了马克思关于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的原理。分配与生产是不能割裂的。因此,那种认为净产值分成是分配问题,与成本问题无关的议论,是及其荒谬的。

以上简要阐述的,就是净产值分成制的基本原理。”

李炳炎在论文中进一步提出将净产值划分为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个部分,和“净产值分成制”的概念。用公式表示为:n=n1(国家收入)+n2(企业收入)+n3(个人收入)。从而提出了完整的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理论公式:

W=c+n,n=n1+n2+n3 。

1984年,李炳炎参与了南京市汽车工业公司的改革实践,并用自己提出的新经济理论指导改革方案的制定,总结该公司的改革经验,发表了论文《城市经济改革中的一种新生事物——南京市汽车工业公司试行“净产值分成承包责任制”的调查》(载于《财政与会计》1984年第6期),和《南京市汽车工业公司试行“净产值分成承包责任制”》(载于《工业经济管理丛刊》1984年第11期)。

1985年,李炳炎在《江海学刊》第3期发表了《论净产值分成制的理论基础》一文,对改革经验做了理论总结,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

同时,对国有大型企业采用净产值分成制的可行性作了实地考察,获得了肯定的答案。发表了《上海高桥化工厂试行净产值考核承包责任制的调查》(载于《工业经济管理丛刊》1985年第10期)。

1986年,李炳炎进一步完善了作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主线的社会主义价值构成的公式,发表了论文:《社会主义经济细胞的基因及其意义》(载于《唯实》杂志1986年第4期),和发表了论文:《社会主义新成本理论与新生产价格论》(载于《经济新论》杂志1986年第3期),拓展了新理论,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新生产价格范畴。

在《中州学刊》1986年第6期发表了论文:《需要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基石》,首次提出了“需要价值”这个新范畴,将它定义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满足需要)与新创造价值的结合和统一。“需要价值”是净收入的本质范畴。

1987年4月,李炳炎在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专著:《新成本论——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实践形式》一书,对1980年以来的探索作了总结。“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就是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该著作对新理论作了全面总结。提出并界定了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三个基本范畴:“自主联合劳动”、“需要价值”和“社本”,进一步明确了作为理论总纲的社会主义价值构成论,明确了新价值的三部分划分及其次序;发掘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成本范畴是生产资料成本价格的观点(《资本论》第3卷第196页);完善了新生产价格和二次按劳分配论;提出了新的社会主义资金循环公式;应用新成本范畴和净产值范畴建立企业核算体系和新概念成本核算办法和成本控制法。总结了分享经济理论的实践形式,将“企业净收入分成制”作为典型形式。

《新成本论》出版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在数十篇书评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经济问题探索》1988年第5期发表的钟沛的书评《勇敢探索的丰硕成果——李炳炎著〈新成本论〉评介》。它首先发现了中国特色分享经济理论的学术价值和在经济理论史上的地位。该文指出:重新构造国民经济有效运行的微观基础。建立起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协调一致的新机制,是经济改革的重大课题。改革实践中,人民群众有许多伟大的创造,但传统理论对此却表现出困惑和捉襟见肘的窘态。改革实践在呼唤着新的理论。

令人兴奋的是,198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威茨曼在其所著《分享经济》一书中,也提出了与李炳炎的新成本理论基本相似的研究成果。《分享经济》一问世,就在西方经济学界引起巨大反响,甚至被赞誉为“自凯恩斯理论之后最卓越的经济思想”(《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85年8月26日)。 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也对它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分享经济》还引起了我国经济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中国经济出版社于1986年6月出版了该书中译本。由于新成本理论与分享经济理论是在完全不同的经济理论基础上,由东西方的两位学者独立地、几乎同时提出的一种基本相同的经济思想。因此,正确评价新成本理论,对于重新估价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进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繁荣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新成本论》作为一本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理论著作,克服了长期以来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做注释的状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联系中国实际,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作者的理论探索表明,发展马克思主义绝不是简单的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结论去解释现实,更不是简单“引进”别国的理论来“改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作者对由社会制度的性质差异导致的经济范畴的不对称性所做的深刻分析,完全避免了多年来“照搬照套”的僵化做法,以及近年来出现的西方经济学热由“外来的发展”造成的理论断裂现象,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完整性和发展的连续性。

简单比较一下《新成本论》与《分享经济》,可以清楚看到,这两种在完全不同的经济理论体系内,独立完成的理论创造,从主要思想到主要政策主张是有许多共同之处的。(1)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从本质上看是一致的,都是要解决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问题。(2)两者的研究出发点是一致的,它们都从微观的企业行为出发,在分配领域中探寻经济动力不足的原因。(3)两者都以改善现行的经济刺激结构,建立新的动力刺激机制、新的微观经济基础为目标。(4)两者都把现行的工资制度视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主要根源,认为它是一种与企业经营状况无关的制度。(5)它们提出的新方案是相同的,即建立一种新的利益共享制度来消除传统的利益矛盾,只不过所用的名称不同,一个称做“净收入分成制度”,另一个称做“利润分享制度”。(6)它们都对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将其视为影响经济活力的最重要的因素。(7)它们都把制定新的有效的财税政策作为新制度运行的根本保证,都强调了政府在确定分享比率和推行新制度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当然,由于社会制度的根本差异,新成本制度有着更好的实施条件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作为一部学术著作,《新成本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论贡献是超过《分享经济》的。其一,《分享经济》是在原有理论体系内提出新制度设想的,而《新成本论》是在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做了重大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新设想的。其二,《分享经济》并未触动西方经济原有的经济范畴,而《新成本论》是在突破原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改造传统成本范畴的基础上建立新理论体系的。在新成本理论中,成本范畴和收入范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坚持了理论的统一性。

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 新成本论》所给予的启示都是深刻的。它以新的思维方式对人们一向视为当然的经济范畴和经济管理制度提出了重新评价的任务,对传统的经济理论提出了大胆的挑战。由上引述可见,我国学者钟沛先生的见地是十分深刻的。

1987—1988年,李炳炎试图大力推广可操作的分享经济典型形式,发表了论文《企业净收入分成制的原理与实务——用净收入分成制取代工资制》(载于《无锡论坛》1988年第4期),这里的“原理”即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同时发表了论文《寻找搞活企业的突破口》(载于《连云港财会》1988年第11期),发表文章《改革分配制度:搞活企业的关键》(载于《现代企业导刊》1987年第9期)。文章主张从分配制度改革入手,反对所谓“产权改革”。

1989年,李炳炎发表了通俗论文《谈谈用净收入分成制取代工资制》(载于《江苏财会》1989年第3期),试图推行分享经济。江苏省海安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徐国锦,就是阅读了本文收到启发后研制了县属国有工业企业的“效益拆分制”,经试行收到明显的效果。

1990年11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炳炎的专著《需要价值理论》一书,从需要范畴、利益范畴、劳动范畴、价值范畴、收入范畴系列深刻论证了净收入划分为三个部分的必然性,为净收入分成制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至此,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包括新成本论和需要价值论。同时,论证了需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当年李炳炎将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拓展到两个新的领域:一是所有制形式,相应的提出了“自主联合劳动所有制”,二是宏观经济效应。分别发表了论文《论社会主义的自主联合劳动所有制》(载于《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净收入分成制及其宏观效应》(载于《当代经济报》1990年第3期、《唯实》1990年第3期)。

1991年7月2日,李炳炎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是:《社会主以分享经济探索》。为此,将社会主义分成制经济改称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进一步推广净收入分成制,发表了论文:《企业净收入分成制的原理与实务》(载于《改革•活动•效益》一书,南京出版社1991年版);发表了论文《改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构想:净收入分成制》(载于《江苏经济报》1991年12月1日)。

1992年,李炳炎发表了论文《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载于《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激活企业之良策:净收入分成制》(载于《经济学消息报》1992年4月14日)、《增强企业活力的现实对策》(载于《江苏财会》1992年第5期)。

1993年李炳炎调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因工作繁忙,中断了此项研究工作。

1996年,李炳炎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论文7篇,主要有:《论公有制分享及运行机制》(载于《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9期);《反通货膨胀的新思路与新对策》(载于台湾《中国经济月刊》第545期),《无通胀的经济增长机制》(载于《沿海新论》1996年第2期)、《公有制分享经济机制的特殊功能》(载于《江南论坛》1996第1期)、《企业净收入分成制原理与具体操作方法》(载于《嘉陵信息通讯》1996年第2期)。把研究拓展到了分享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效应。从1996年起,将分成制改称为公有制分享经济,目的是为了与美国威茨曼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分享经济相区别。

1997年,李炳炎发表了《中国公有制分享经济模式》一文,提供给国际学术会议“亚太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国际研讨会”(1997.4.21—23.南京)。

1999年,李炳炎转向中国特色分享经济的另一种典型形式—工人所有制股份公司。发表的首篇论文是:《实行工者有其股,重建职工个人所有制》(载于《江苏经济学通讯》1999年第23期);其次是《工者有其股的实践调查》(载于《江苏改革》1999年第12期)、《重建职工个人所有制》(载于《南京经济》1999年第6期)、《略论‘社本’理论的形成极其重大意义》(载于《太湖论丛》1999年第3期)、《论‘社本’范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载于《江苏经济探索》1999年第4期)、《论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体系的始点范畴》(载于《江海学刊》1999年第2期,该文是关于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体系问题的思考)。

2000年,李炳炎继续跟踪研究工人所有制股份公司,发表了论文《国企改革新创造:期股买断》(载于香港《经济导报》周刊2000年第5期)。当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其专著《社本论》,进一步完善了新理论体系,因为“社本”范畴和“社本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2001年,李炳炎发表了论文:《公有制分享经济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思维》(载于《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该文率先提出了一种新的经济观:公有制分享经济观。

2002年,李炳炎继续发表了相关论文《工人自治,期股买断》(载于《今日企业》2002年第8期)、《试论职工在国企改革的主体地位》(载于《江苏经济》2002年第3期)、《改制:让工者有其股》(载于《江苏经济》2002年第12期)。

2003年,李炳炎继续跟踪研究,发表论文:《南京发动机配件厂改制实践调查》(载于《改革内参》2003年第4期)、《探索国企改革新模式的成功试验及其启示》(载于《学术探索》2003年第1期)。

2004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李炳炎的专著《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做了新的总结。

2005年,李炳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共同富裕实现机制研究》为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功立项。从此,将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改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此项研究成果对既有成果做了综合提炼,加以扩展、创新,形成了一条新的思路:通过利益分享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一条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和一整套新对策,必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历史性贡献。

由李炳炎教授主笔的《利益分享经济学》已于2009年5月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著名学者张卓元教授为该书作序,刘国光先生为该书题书名。本书是李炳炎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研究》(05BJL009)的最终研究成果,也是李教授28年来关于分享经济学理论不断探索的最新思想结晶。

《利益分享经济学》就是这一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是李炳炎教授继《新成本论》、《需要价值理论》、《社本论》、《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共同富裕经济学》等系列著作后又一部关于分享经济理论的研究性巨著。

《分享经济学》一书共分为上中下三编:其中上编是对西方分享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前沿跟踪研究。通过对西方分享经济的借鉴与扬弃,以“他山之石”更好地促进我国分享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编围绕着我国从“利益独占”经济观到“利益分享”经济观的重大转变,从理论逻辑、运行机制和制度创新等几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实践形式;下编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及其机制,有针对性地破解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即在利益分享经济观指导下,通过利益分享机制的构建,推进共同富裕实现机制的实现,通过利益分享走向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

此项研究成果在中国经济学领域开辟了新境界、新思维。此项新成果、新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李炳炎教授以当代学者所具有的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与时代责任感,把对分享经济理论的探讨提升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研究层面,论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中国分享经济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不是舶来品也不是仿效苏联经济学,更不是从马克思主义本本主义出发,而是根植于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来源于中国改革实践群众性的自主制度创新活动。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创立,是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特别是坚持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紧密联系中国经济改革实践进行理论创新所取得的思想成果。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扬弃了传统概念上的雇佣劳动、资本、剩余价值等范畴,更新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整个经济范畴体系,创立了一套诸如以自主联合劳动、社本、需要价值等为基本范畴的新的经济范畴体系,进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崭新的理论体系。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独特的理论分支,它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研究必将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本书第二大特色,在于突破了关于分享经济学的纯理论研究范围,在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分享经济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来分析和解决中国现实经济问题。在理论界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命题。

任何一种新经济理论的产生,都必须根植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都是为了解决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某种重大问题而提出的。我国已故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卓炯先生,从社会主义建设经济实践出发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卓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创新理论成果。这个理论的成功之处在于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有机的结合,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与激励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证明了这一理论的正确性与科学性。然而,它并不能解决利益分享和公平分配问题。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生活中又呈现了新的问题。为了解决面临的新难题,就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乃至两极分化的现象。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分配公平的问题解决与否,将最终决定中国改革的成败。早在上个世纪邓小平就高瞻远瞩地关注过这个问题,他指出:“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经济增长并不等于共同富裕,只有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和利益分享的经济机制,消除可能出现的两极分化,才能达到共同富裕。如何建立有效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机制,是当前改革实践的迫切需要。本书的此项研究成果顺应社会经济实践发展的要求,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分析和研究,以利益分享经济观为指导,以需要价值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中国经济改革为实践背景,探索经济社会实践中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推行,从改革我国分配制度入手,提出在利益分享新经济观的指导下建立起一种新的利益分享机制,即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由各种经济主体按照一定的比率去分享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即新创造的价值。通过分享机制正确处理和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经营者和工人、职工与职工之间,不同地区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最终通过利益分享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共同富裕的实现。

第三,为了更深入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研究,此书采用比较经济学的视角,将西方分享经济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作了多方面的比较分析,这是本书的又一大特色。首先,从分享经济思想提出的时间上看,我国分享经济学研究的奠基者李炳炎教授早在1981年发表的《社会主义成本范畴初探》一文中就提出了分享经济思想,这比美国经济学家威茨曼提出分享经济思想整整提前了三年。其次,从中西方分享经济理论的内容上看,西方分享经济理论是西方经济学家为了继续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克服滞胀而提出的旨在改变劳动报酬分配制度的一种微观经济理论。由于该理论并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从形式上看虽然是雇员和资本家共同分享利润,但其实质仍然是按资分配,不可能真正实现公平的收入分享。中国分享经济学则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分享经济。中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能够真正做到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利益的一致,国家、企业、职工按一定比率分享净收入,真正做到利益分享。再次,从中西方分享经济理论有无创新上看,西方分享经济学并未触动西方经济学原有的经济范畴,难以形成独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并没有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不是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结论去解释现实,不是《资本论》的简单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扬弃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经济范畴,按w=c+n公式确立了自主劳动、社本和需要价值三个社会主义主义经济基本范畴,在改造传统经济范畴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种崭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最后,从中西方分享经济理论的功能上看,西方分享经济学是要解救资本主义世界的“滞胀”这一难题。由于该理论仍然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永恒不变的,威茨曼希望在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的情况下,通过改进分配形式来改革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进而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矛盾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规律,提出了利益分享经济观,这对中国改革实践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强调从改革分配制度入手,通过建立起一种新的利益分享制度来消除传统体制的利益矛盾,以解决微观经济领域发展动力不足的难题和宏观经济领域不时出现的“滞胀”问题。

产生于改革实践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正在影响着而且必将长期影响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展。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已成为中国经济改革不可或缺的又一理论支柱。

二、卓炯经济学说的传承者

李炳炎是中国经济改革理论先驱、我国已故著名经济学泰斗卓炯先生的研究生和学术助手,深得卓老器重和信赖。他曾多次帮助卓老写作以卓炯名义发表著作和文章,其理论观点和文风深受卓炯影响。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天,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的白永秀教授,当时作硕士学位论文《现代商品经济研究》,慕名来到南京李炳炎家中求教。与李炳炎一见面,白惊讶地说:“李教授,来前我印象中您是一位60-70岁的老学者,然而出乎意料,想不到您这么年轻!”李炳炎反问道:“您凭什么说我是一位老头?我才42岁。”白答:“我多次阅读您的论文,写得十分精炼、十分老到。不是年轻人写得出的。”李答:“那可能是受卓炯先生文风的影响。我往往必须完全模仿卓老的语气,因为要帮他写东西,要写得别人看不出来。”

卓炯先生生前常说:“李炳炎受我的影响最深。最能理解我。”卓炯先生自称商品经济理论的“社会分工派”,人们简称“卓炯学派”。卓老生前力图建立自己的学派,作为“社会分工派”的创始人,卓炯着力培养青年学着,李炳炎是最成功的一个。李炳炎不仅全面地接受和继承了卓炯经济学说,而且在弘扬宣传卓炯经济学说方面作出了独特贡献。1985年1月1日的《经济学周报》头版以醒目的标题发表了李炳炎的文章《我国谁最早提出“计划商品经济”的命题?》。该文不胫而走,一下子传遍全国,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强烈反响。经济学界一致认为:卓炯在1961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先驱。难怪一位广东长期研究卓炯经济思想的教授在致李炳炎的信中说:“您是当今研究卓炯经济思想的权威。”

(一)李炳炎经济思想是卓炯经济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李炳炎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问题上的观点,主要是继承、阐发和发展卓炯的理论。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先驱,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卓炯不仅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行先驱,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先驱。他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提出了和奠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论。在我国经济学家中,卓炯是最超前、最彻底的市场经济论者。

卓炯的理论与众不同,独树一帜,自称“社会分工派”,其中心论点是: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存亡,所有制决定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这是卓炯理论的精髓。在市场经济问题研究上,要突破“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传统公式,首要问题是要运用一般与特殊的辩证方法,而这正是卓炯的“拿手好戏”;卓炯作为传统理论的批判者,运用他提出的经济范畴二重性原理,针对多年来形成的传统经济理论中只见特殊、不见一般,脱离生产力而片面地研究特殊生产关系(从所有制出发)的左的积习,提出了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从而把商品、货币、价值、剩余价值、市场、市场经济等一系列范畴脱去了资本主义性质,从“姓资”的笼子中解放出来,使它们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卓炯说:“我把经济范畴的重点转移到一般劳动过程,即生产关系一般,这是我的独特方法。这样就解决了一般与特殊的矛盾,而不致被独特的生产关系所束缚。”李炳炎体会到,卓炯的这种理论与方法是经济研究中解决思想的锐利武器,而自己这所以能够提出突破性的东西,较早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点与研究思路,都是得益于此。

根据卓炯的思想体系与方法,李炳炎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当作是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来看待,即当作经济手段或体制看待,把它们称作生产形式,即生产力的组织形式,从而大胆破除了传统理论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当作社会经济的本质特征,当作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来看待的教条。李炳炎一贯认为:商品经济是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市场经济是产品经济的对立物;计划经济是无政府状态经济的对立物;公有制是私有制的对立物;自主劳动是雇佣劳动的对立物。因而他曾反复强调论述了以下几个观点:商品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经济,不能将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务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产品经济不等于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有两种形式,即计划产品经济和计划市场经济。

沿着这些思路,李炳炎教授在后来又提出了需要价值理论、自主联合劳动理论、社本论、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等。

(二)李炳炎关于“社会分工学派”的观点

卓炯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提出和奠定了“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论和“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论。李炳炎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实际上是从研究卓炯的著作开始的,所以自然而然地接受和相信了卓炯的观点,使他自己也成为了市场经济的社会分工派。社会分工是生产力范畴,是有用劳动的发展体系,也就是生产劳动过程自然的形成的多支体系。分工是人类生产的最基本的形式,它包括企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只有社会内部的分工才能决定商品经济的存在。商品经济的发展的基本过程,就是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社会分工是一切商品经济的基础,因为社会分工使产品必然转化为商品,使商品必然转化为货币,使生产越来越朝着生产交换价值的方向发展,使市场越来越扩展。社会分工可以区分为主体分工和客体分工,即职业分工和行业分工。总之,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存亡,社会分工的精细程度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有了社会分工,才出现了商品经济;社会分工越是精细,商品经济就越发达;市场经济就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

(三)李炳炎提出的“三个不等式”

李炳炎在他在长篇论文《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载《安徽省委党校学报》1987年第2期)及其修改稿《商品经济生产形式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载北京大学《经济科学》1988年第1期)中,提出了三个著名有不等式:“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产品经济不等于共产主义”(也称为“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不能划等号”、“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产品经济与共产主义不能划等号”)。他指出商品经济不仅可以和资本主义制度结合,而且可以和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还可以和共产主义制度结合。社会分工可以区分为主体分工和客体分工。到共产主义阶段,主体分工随着人的全面发展会消灭,然而客体分工不会消灭,只会作为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多支体系而不断发展,因而交换过程及商品货币不会消灭、商品经济不会消灭、共产主义也是商品经济。他认为,商品经济是社会分工制度,共产主义是商品经济的最高阶段;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社会基本制度,属于与一般劳动范畴相对应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它们的本质是劳动的不同社会形式。李炳炎还认为计划商品经济的实质是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来按比例地分配社会总劳动于不同生产领域,实现供求平衡;计划商品经济本身是商品经济的较高发展阶段;必须推倒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必然经过“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段论的公式,共产主义不可能是产品经济。

(四)李炳炎的共产主义市场经济观

李炳炎在卓炯“商品经济万岁论”的基础上,经过自己不懈的研究和钻研,提出了“共产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假设,认为共产主义经济也必然是市场经济。李炳炎初次提出共产主义是商品经济,是在1983年为“孙治方经济理论研讨会”提供的一篇名为《“价值规律万岁论”与“商品经济万岁论”》的论文。文章依据卓炯的思想,从社会分工出发,支持了卓炯的“彻底商品经济论”。此后,他多次从社会分工出发,坚信只要社会分工不消灭,共主主义就不能不是市场经济,将“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存亡与发育程度,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及特点”的中心理论贯彻到底,深化了“共产主义市场经济观”。

(五)李炳炎的需要价值理论

李炳炎的需要价值范畴有两个基本来源:一是源自马克思的“需要”范畴,二是由卓炯的“必要价值”范畴。

马克思认为,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由最初的自然经济社会的自然需要到商品经济社会的必要需要,需要的变化形成了一个无限发展的序列。社会分工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仅仅只有那些简单的、粗陋的、满足肉体生存的需要已远远不够了。发展和享受的需要、社交的需要、精神和文化的需要已成为人们必要的东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的需要决定于现实的生产条件。随着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劳动者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技术水平,必须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以适应劳动部门的经常变换和劳动强度的提高。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需要、学习的需要、交往的需要、精神和文化的需要达到一定的普遍程度时,满足需要就会成为一种道德的界限。“自然需要”逐步发展成为“必要需要”。马克思将上述需要概括为“必要需要”,并在“必要需要”范畴基础上创立了“必要劳动”、“必要产品”和“必要价值”范畴,从而完成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

李炳炎的导师卓炯先生在长期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时,结合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征,提出:社会主义商品价值应包括生产资料补偿价值和必要价值,必要价值又包括个人必要价值和社会必要价值。这是一个新的价值构成公式。然而,真理总是相对的。由于当时理论界受传统政治经济学影响很深,总是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主义的特征,这导致了卓炯提出的社会主义“必要价值”概念成为某些同志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剩余价值的论据。为此卓炯对能否用“必要价值”表达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产生了怀疑。1984年左右,卓炯用经济范畴的两重性原理重新审视了一切经济范畴,包括他提出的“必要价值”。他重新指出,“必要价值”应该是一个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因而用“必要价值”作为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是不适当的,应该用新的范畴来取代“必要价值”范畴。这一出路被李炳炎主动找到了,即提出了“需要价值”范畴。

需要价值论是崭新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核心,它既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个性。公共需要价值是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这种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的两重性是以前没有人注意的,正是我们要努力挖掘的宝库。李炳炎认为,去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资本论》就是一个完整的扩大商品经济的理论体系。许多规律是扩大商品经济的共同规律,完全适用于社会主义经济。依据马克思的方法和体系,完全应该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范畴“需要价值”。

随着旧的产品经济体制被否定,应该抛弃旧的理论,建立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新的政治经济学。但是,缺少剩余价值范畴,这个理论体系就无法建立。因为剩余价值是扩大商品经济的核心范畴。公共需要价值是剩余价值的社会主义表现形式,必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核心。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的实质就是需要价值生产过程、实现过程和分配过程。社会主义利润是公共需要价值的转化形式。流行的教材都承认社会主义利润,却不承认剩余价值,在理论上是不符合逻辑的。我们曾经长期以来不承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地租,原因也是不承认剩余价值。需要价值范畴的建立肯定了公共需要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六)李炳炎的社本理论

“社本”新范畴的提出,语出惊人,是经济学说史上的首创。这一首创,首先归功于卓炯教授,其次归功于李炳炎教授。

我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卓炯生前从1962年起开始探索“社会主义资本”理论,直到1987年6月逝世,一直未停止过。他在1983年时就将社会主义资本当作一个新的经济学范畴,命名它为“社本”。他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社本”理论,用马克思和列宁的方法论重释了《资本论》,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他提出的“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形成了中国新的主流经济学。他的社会主义资本理论,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深层改革的指导理论。李炳炎研究和整理这一宝贵的理论遗产,并加以发展、弘扬,不仅对指导当前改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对于中国经济学的走向和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

卓炯在1961年写作、1981年才得以发表的一篇论文中,从肯定马克思的资本循环理论完全适用于社会主义这一角度切入,提出了“资本”范畴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客观存在。但他是指“资本一般”,而且将“资本一般”改称为“资金”范畴,以利于人们接受。1983年卓炯将“社会主义资本”这一新范畴正式命名为“社本”,为将《资本论》改写成《社本论》初步确定了框架。在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的时候,为了总结自己长期对《资本论》体系探索的心得,卓炯写了一篇重要论文。它就是发表于《学术研究》1983年第2期的《关于“〈资本论〉的生命力”的探讨》。在这篇重要论文中,卓炯首次指出:“资本(Capital)是资本主义的特殊经济范畴,与资本相对立的作为社会主义的特殊经济范畴,我把它叫做社本(Social Capital)。社本是资本的否定,也就是由公有性代替私有性,用我们的语言来说,资本是资本主义之本,而社本便是社会主义之本。”这就是卓炯对“社本”范畴下的定义。卓炯把资金作为一个中性范畴即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看待,而资本或社本是资金的不同的社会形式的范畴。

作为卓老的研究生和学术助手,李炳炎师承卓炯的思路,于1985年完成的专著《新成本论》一书中首次使用了“社本”范畴。其中,他这样表述自己对“社本”这一新范畴的理解:“自主劳动决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的价值由社本加需要价值所构成。生产资料在雇佣劳动关系下转变为资本,在自主劳动关系下则转变为社本。社本就是社会主义资本,即社会主义的‘本钱’”。尔后,他在自己的论文和著作中,便经常使用“社本”这一概念。可见,他的这个“社本”定义,与卓炯的“社本”定义是一脉相承的。他的“本钱”概念,便是卓炯的“资金”概念的通俗化表达。

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李炳炎教授的专著《社本论》一书,是一部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甚高并具有理论创新意义的学术著作。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仍教授为该书作序,称之为“以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从‘社本’的理论出发,系统地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理论和资本运营问题的一部力作”。该书,2000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以来,令学术界瞩目,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之所以怀着浓厚的兴趣争相研究这部重要著作,是因为《社本论》是对马克思《资本论》的继承和创新,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

(七)李炳炎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

近几年,李炳炎从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改革实践出发,着重围绕公有制经济的利益分享问题展开研究,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问题。他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指明了一条现实道路。

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在他20多年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公有制分享经济思想,反映了我国经济理论创新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体现了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新的突破和新的创造。

李炳炎的分享经济理论以需要作为起点,建立了三个基本范畴:自主联合劳动、社本和需要价值。

自主劳动是劳动的社会主义形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中的主体,是为自己劳动的自主联合劳动者。自主劳动关系表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性。社本是生产资料价值(资金)的社会主义形式,它是自主劳动关系在物化劳动方面的表现。需要价值是价值产品的社会主义形式,它是自主劳动关系在活劳动方面的表现。需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新价值创造的统一。自主劳动是贯穿分享经济理论的一条红线,它规定了各种社会经济形式范畴的社会主义特性,从而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整个面貌。需要价值是经济运行的轴心,社本则是与需要价值对应的范畴。

公式W=c+n,说明了以上三个范畴的内在联系,体现自主劳动关系的商品价值由社本和需要价值组成,因而这一公式成为整个体系的总纲。起点范畴是社会主义社会人的需要——自主需要,它又是理论体系的归宿点。需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规律或绝对规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生产形式的统一。所以,李炳炎认为需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在这三个范畴的基础上,李炳炎论证了他的分享经济思想。分享经济的核心在于分享,自主联合劳动具有整体、局部、个体三个层次,需要价值也可划分为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劳动者个人三种收入。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自主联合劳动者,不存在对立的两个主体间分享劳动成果的关系,分配的实质是自主联合劳动者自己分享自己的成果。分享的内容则是扣除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后,联合劳动者全部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不仅包括劳动者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而且包括劳动者为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

公有制分享经济论是以分配为核心的一种经济思想。这一理论体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将分配范畴重新置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中心,充分重视了分配对生产的重要反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种新的经济理论体系。

中国的公有制分享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是一种管理模式,是一种经济理论,又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中国的公有制分享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提高经济效率。同时,它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

李炳炎创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其内涵和形式都非常丰富,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论植根于中国亿万群众的改革实践。是经受了时间与实践考验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创新经济理论。

三、工人阶级的忠实代言人

李炳炎来自于普通工人家庭,一贯自称是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他始终关注着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感情的变化。可以说,他与工人阶级同命运、共呼吸。李炳炎始终想写一本工人阶级的经济学,为工人阶级说话,为工人阶级谋福利。

本着这样的想法,李炳炎依靠多年研究《资本论》的功底和心得,大胆写了一部劳动人民的致富学——《需要价值理论》,它的副标题为“富国裕民论”。他是这样说的:斯密只希望资产阶级的国家富,民穷则不管他的事。而我希望人民的国家要富,老百姓也要富。所以,我要写的是“富国裕民论”,意思是国家和人民共同富裕,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富裕,谁也不能侵占谁的利益。这样,也就引出了他的新著《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

李炳炎在1998年研究国企改革问题时,就感觉到国企改革进入产权改革阶段后,不少地方将国企“一卖了之”的做法问题不少。他在调查中发现南京有一家中型国企,他将这项改革称为“‘工人自治,期股买断’国企改革新模式”,并发表多篇文章加以推广,引起了学术理论界重视,还产生了国际影响,如日本中京大学塚本隆敏教授听说后曾亲赴南京请李炳炎带领去该厂调研。

南京发动机配件厂“工人自治,期股买断”改制实践的成功,很快产生了带动效应,南京市机械集团所属多家企业纷纷效仿,取得了良好效果。这项改革引起了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时任中共南京市委书记)的重视。他亲笔批示给予肯定,指示南京市政府、南京市机械集团,进行学习研究,进一步加以推广。

在积极参与江苏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实践中,李炳炎渐渐感到,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中,如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精神,搞好公有制企业改革,避免“一卖了之”,避免国企职工大量下岗、失业,防止日益严重的公有资产流失,维护劳动者权益,使公有制企业通过改革充满生机和活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在李炳炎的策划下,一个全国性学术会议“公有制企业改革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于2003年11月19日~21日在南京召开。《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6日报道了这次会议,题目是“积极稳妥推进公有制企业改革”。这个主题的会议,当时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

2004年8、9月份,中国经济学界掀起一场“郎咸平风波”, 李炳炎率领南京全体海派学者,就社会上纷纷扬扬的“郎顾之争”表达了鲜明的“挺郎”立场。9月11日,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召开 “国企产权改革研讨会”。

李炳炎认为,国企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不应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去寻找,而应当从马克思的思想宝库中去寻找。运用从马克思经济思想中挖掘出来的关于国企改革的新的理论基础,李炳炎设计出一套新的制度作为改革目标,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经济制度——自主联合劳动经济制度;职工集体持股的股份公司;公有制分享制企业运行机制。

2005年1月海洋出版社出版的畅销书《非常交锋: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实录》,第五章“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的回应与十教授声明”对他和他的同志们的活动作了历史的记录。2005年他领导南京海派经济学者率先站出来支持刘国光的谈话,产生全国性反响,等到了李长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与肯定。

李炳炎的新著《中国企改新谭》2005年11月出版后,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总编辑李志刚在2005年12月30日南京举行的该书的出版座谈会上说:出版不到一个月销出5000多册,不是文学作品但具有文学作品的震撼力感染力。他审稿时每每激动不已。国企职工争相传阅,称是为工人写的好书。资深经济学家沈立人评价说:读这本书,有人雀跃,有人跺脚。暨南大学王碧华教授说,这本书寄给她后,已有多人传阅,拍案称快。多家网络书店在网上起劲地推介和转载。这本书是李炳炎为工人阶级所作的呐喊,是工人经济学。

30多年来,李炳炎致力于探索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问题。他以富国裕民为己任,秉承“刻意求新,言必己出”的学术精神,他的勤奋和努力终于结成了累累硕果。自1981年起,李炳炎先后在中国学术界实现了五次理论突破和标新立异。第一次,是1981年提出“成本是C”的观点;第二次,是1986年提出“三个理论不等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共产主义),直言“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第三次,是1990年出版《需要价值理论》。第四次,是2000年出版《社本论》。第五次,是2005年出版《中国企改新谭》,总结对国企改革的反思,提出国企改革新模式和工人所有制的股份制。

李炳炎的专著《需要价值理论》出版后,引起学界注目,被不少学者收藏、研究和引用。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赵曙明教授的《国际人力资源管理》一书,多处引述了该书,并把《需要价值理论》与马斯洛和德鲁克等的著作等国际名著并列在一起,列入该书的重要参考文献。由此可见《需要价值理论》的高度学术价值。

社本理论和需要价值理论的确立,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李铁映同志接见李炳炎,听取关于《社本论》的汇报后,对李炳炎说:“你在理论研究上勇于创新,勇于探索,很有创新精神,这很好。希望你继续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杂志2005年第2期发表了李炳炎写的论文《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若干解读及其对我国经济改革的现实意义》。文章尖锐地指出:2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上世纪末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进入新世纪的头等大事,是通过深化改革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场改革中,首要问题是必须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一个时期,在批评对马克思主义僵化理解的教条主义的同时,出现了另一个倾向性的问题,即盲目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理论,尤其是新自由主义,作为改革指导。这是脱离国情的洋教条主义。新自由主义是以诸如资产阶级制度经济学或产权经济学等为指导来建立私有产权制度,从而引导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偏离正确方向。目前出现的两极分化、工人和农民基本劳动群众成为弱势群体,雇佣劳动制度的推行,劳资矛盾尖锐化,资本和雇佣劳动观念泛化,改制中国有和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少数暴富者藉此完成原始积累,正在威胁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出路在于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道路上来。

李炳炎认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应当从马克思主义中去寻找。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中,至少有以下五个理论,可以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自主劳动、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归工人所有。

该论文根据上述观点重新设计了改革方案,其要点为:

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普照之光”。自主劳动是与雇佣劳动相对立的范畴。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也应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单元的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联合起来的个人组成社会集体。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社会的每一个个人都是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具有平等的个人所有权。每个个人都以所有者与社会的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自主联合劳动,获得个人消费品。

自主联合劳动经济制度就是:把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所有变成劳动者集体所有,使之成为自主劳动者自己管理的、按平均利率向国家缴纳国资雇佣利息的、以劳动收入为目的的“民营企业”,从而形成一个以这种劳动者所有为基础的资本公有制市场。

我国新型公有制企业,在运行机制上必须摆脱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工资制、利润制,而代之以“公有制企业净收入分享制”。在此基础上,自主联合劳动企业的运行机制就是公有制企业分享经济运行机制。

李炳炎一贯持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敏锐的洞察力。他是国内最早站出来批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学者之一。他于2003年初就发表了批评张五常的文章。2003年第5期《高校理论战线》发表了李炳炎写的《‘张五常现象’剖析》一文,在全国范围产生了反响。

长期以来,李炳炎始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自己的经济研究工作,坚持了正确的方向。突出地体现在他能认真正确理解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指导改革。在改革初期,当有人反对市场经济时,他跟随卓炯先生一起,无情地批判产品经济论,阐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作出了超前的研究成果。当改革突破了产品经济论,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又有人否定社会主义,不讲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指责在“市场经济”前加“社会主义”是什么“贴标签”,鼓吹“淡化意识形态”,“不要讲什么公有制私有制”,用所谓“现代市场经济”(实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改革走偏方向。针对这种右的倾向性问题,李炳炎将研究重点从“市场经济一般”转向社会主义,研究市场经济下什么是社会主义,十分注重研究经济范畴社会经济形式问题,他在论文和著作中多次强调指出:现代市场经济、可调控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这三种类型含有不同的规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含有上述多重规定性,是它们的统一。由于这些规定性分别处于不同的理论层次,因而可以加以综合,统一为一个新范畴。

现代市场经济是处于较低层次的生产形式,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则是处于较高层次的生产形式,但两者都以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即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属于特殊生产关系,属于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一般劳动过程必须与社会经济形式相结合,才能形成生产方式。生产形式的范畴与所有制范畴相结合,才能形成特定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方式。

李炳炎一贯持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敏锐的洞察力。他是国内最早站出来批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学者之一。他于2003年初就发表了批评张五常的文章。2003年第5期《高校理论战线》发表了李炳炎写的《‘张五常现象’剖析》一文,在全国范围产生了反响。李炳炎既是一位彻底的市场经济论者,又是一位坚定的社会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当社会上劳动者利益受损时,他又坚定地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挺身而出,果敢地起来批判错误思潮,捍卫马克思主义,维护劳动人民的权利。上述例举足以表明,李炳炎称得上是一位以人民幸福为目的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勇士,一位坚定的成熟的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

附:李炳炎教授的格言

 ●我出身于工人家庭,我的父母、弟妹、亲戚都是诚实而勤劳的工人。我理应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代言人。

 ●我的导师卓炯先生教给我的,不仅仅是学问和治学方法,而且还给了我一个像吕洞宾那样的能点石成金的指头。

 ●文如其人,文为心声。要做好学问,先要做好人。

 ●言必己出,文必己作。没有新意不写文章,没有创新不出著作。

 ●不唯书,不唯上,不畏权威;决不当学术奴才。争当中国最优秀的经济学者。

 ●要做好学问,一要有理论勇气;二要有创新精神;三要治学严谨;四要不想当官和赚钱,甘于寂寞,坐得住冷板凳;五要留心思考,持之以恒,下数十年磨一剑的功夫。

* 作者简介:向刚(1984-),男,四川眉山人,经济学硕士,现就职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曾是李炳炎教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

注解:

①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版,第12页。

②《分享经济》一书已被翻译成十种文字出版,作者威茨曼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名。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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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王珍,沈建国.李炳炎与威茨曼两种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J].经济纵横,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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