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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厅召开“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座谈会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07:26 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9月14日上午,山西省科技厅召开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座谈会。20名省属部分高等院校分管副校长和科技处处长、国有大型企业总工程师以及科研院所负责人参加座谈,山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克军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月11日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共同学习了科技部颁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来自高校的参会代表认为,《规定》明确了科研实践中6大类主体的64种违规行为,划出了科研活动的规则边界,有利于引导科研工作者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在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去除浮躁心理,静下来规规矩矩做好研究,有利于巩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成果,规范科学技术活动,净化科技创新生态。

来自企业的参会代表认为,《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填补了对违规行为处理的制度空白,有利于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利于引导科研人员潜心钻研、诚实守信,有利于营造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创新生态。

来自科研院所的参会代表认为,《规定》内容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多样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重点对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对于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有重要意义。

大家一致表示,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肩负起历史责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山西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担起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加强学习宣传,制定工作细则,确保落到实处。

张克军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为科研人员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山西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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